close

Forum Moderators - Du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II
論壇管理者的義務與責任第二篇



我從來就沒有想過這樣的文章還會有第二篇。
如果說第一篇是因為管理上的疏忽,版務用詞不當,或是年輕氣盛等等,那我可以接受。
私下說要和解我也去了,只是我當時沒有想太多,也沒有生氣或難過。
當下抱著去認識對方,看看要怎樣解決這問題 (投訴副版違規),中途我發現幾個事情,原來我踩到某人(些)的 "感情" 線。。。對於這樣的情況,我選擇閃躲。
事後我同意和解,雙方都承認錯誤 (另外鬧我的那一位因為版權問題而被全站禁言四個禮拜)
雖然我還不時看到一些 "無差別水桶" 的文字出現,但大多都只是抱怨。
而也不是我不願意去認識版務,但我可不希望被人說我橫刀奪愛或是啥難聽話。。。
那晚上我聞到了濃濃的醋味,現在想起來還是認為好笑 :)

ok, 回歸主題。

版務的義務是什麼?
版務的職責是什麼?
巴哈姆特站規 (大版規)
http://ref.gamer.com.tw/redir.php?url=http%3A%2F%2Fuser.gamer.com.tw%2Fhelp%2Frule.php
版主/副版主責任
http://ref.gamer.com.tw/redir.php?url=http%3A%2F%2Fforum.gamer.com.tw%2FapplyBM%2Fexamrule.php%234
版主/副版主權力與義務
http://ref.gamer.com.tw/redir.php?url=http%3A%2F%2Fwiki2.gamer.com.tw%2Fwiki.php%3Fn%3D13710%253A%E6%9D%BF%E4%B8%BB%E9%A0%88%E7%9F%A5%26ss%3D13710%26mpath%3D

版務的工作是必須要公平公正的
我自己本人當過版主十多年
在任的時候我非常重視版規,我努力的修改版規與鼓勵大家來糾正我
人不是萬能的,我也不是聖賢,所以版上的一切都需要大家共同來努力
犯過錯,都要公開的到歉 (至頂公告)
身為版主,為人服務
我要刪文前我會確定違反版規
如果我誤刪(有時候會看錯)
我會像他道歉後恢復他的文章
我從來都不會很自大的認為 "我就是版規!"
我更不會驕傲或假裝自己是個神一樣的地位
我只會對違反版規者嚴肅,如果我確定是在鬧版或是違規
我會請版友來幫忙越讀做最後的評判
確定無誤後,就會放至隔離區三~七天
版主/副版主的工作是確定與瞭解
絕對不是在那裡當個神,當個佛或是當個大小姐/公主/女王
這個是你的責任,不是你的世界
這個是你的家園,不是你的天堂
版民才是基礎,而大部分的惡質版民,幾乎都是版務所造成的
副版能力不足,德行不足,在沒有版主與方法可以投訴他時
我的老版主曾經對我說過: 權力越大責任就越大,所承擔的痛苦與快樂也就越大。
這要讓大家知道,在巴哈的不合格版務有多少
而我們一定要好好的尊重好版務

何謂版務? 版務是否應該要被人檢視? 如果做得不對,做得不好,難道你我都沒有權力去批評?
版務應該是為民服務吧? 還是說這副版只想要服務他想要服務的對象?
愈是被人檢視,就要想辦法去 "解決掉你" ? 這樣的想法。。。你不覺得很專制?
版主刪我文後,我也能夠理解他的痛苦,畢竟他們在一起工作這樣久,但我也希望他能夠明白這次是他自己來找我麻煩,自己到處去說謊造謠,我沒有去巴哈投訴他,他卻想要去巴哈投訴我。。。這樣的副版主,我不知道為何版主還要護著他。。。
當然啦。。。人是有感情的動物,捨不得他也能夠理解。

另外,我不得不說他有很嚴重的大頭症,他是誰我都懶得去認識,我連看都懶得去看他,他卻忙著去聯絡每一個與我有過節的,反對我的人,好共同來解決掉我。。。這是什麼版務心態?
自以為自己很重要,被威脅,受盡委屈。但實際上我根本就不認識他,不在乎他,也不想要去認識他與他的男朋友。只因為他的文章我不能夠認同,回文發表我的意見,我的想法而已,他就可以動用所有的力量來 "解決掉我",害公開的說我是神經病,腦袋有問題,危險人物,精神不正常,白目,腦殘等。更對大家說要跟巴哈投訴我,要關閉我的帳號等
換句話說,如果你想要在板上留言發表意見與看法,你必須要注意你的言論不可逆著版務的心,不然就是向巴哈投訴你,讓你的帳號被關閉。這樣的副版真的還有資格當版務?

他認為自己出國留學過,至少應該要知道版務與版民的不同吧?
不,他放狗咬人的態度才讓人覺得有趣 (打人何需本娘娘動手?)
首先版上有人遊走在版規上點名打筆戰,由於點名筆戰不到 30%,
所以版務沒有刪文,連投訴也無效。(石沉大海)
但只要我回文點名,就算筆戰不到 20%也一樣會被刪除。
為什麼會這樣? 不過想起他們說要無差別水桶我後,我決定去找過去的 RC 對話紀錄。
還好當時我跟他們在RC上的對話內容有保留下來,
我才發現找我麻煩的那位,竟然就是版務的的男朋友......
難怪阿,有人照你,出手當然就比較犀利點喔?

在來是這版務私下聯絡他人,找所有對我不滿,或是對我有怨恨的人。
找他們幹嘛呢? 在某版某篇上,他的朋友甚至敢公開威脅我,
說要找到我,打斷我的手腳,找不到我,就去找我的家人。
這就是版務的心態,自己不敢當壞人,所以私下兩舌惡口的引誘他人犯罪。
他還聯絡上黑道,同性戀團體等。。。只因為他心頭有氣難以嚥下?
說要和解的是他,背後放話的也是他,造謠的也是他,找黑道的也是他。
最後再把所有的錯都推給我???

此副版個性上來說是個標準的小人,心胸狹窄不說,還是個標準的女權主義者。
只因為他的文章連續三次被我反駁,因此而惱怒。。。回文不認同也是錯?
雖然他沒有啥能力,但八卦,造謠,亂說話與亂放炮的功力,的確是高過不少男人。
也因為這樣,所以常常在板上都可以看到他的 "言論" 與 "豪語"。。。
當然,他的用詞很容易被破解,看過小屋留言與其他文章留言大概就可以知道他在說我。
某林 - 抓圖後到處亂貼圖,被站務處理。全站禁言四個禮拜。
某Z - 嘴砲被我反砲,惱怒後提告。現在要威脅巴哈來處理我(無差別刪帳號!?)。
某熊 - 因為我不喜歡同性戀(我幹嘛一定要喜歡? 臺灣不是很民主?)而一直來找我麻煩。
某瞧 - 因為迷戀某副版而自願當打手,最後不小心背叛了他朋友(賣資訊給我)而被我嘲笑。
某神 - 某次嘴砲被我反砲回去後,從此我去哪他就要給你 BP 抗議 (哈哈哈哈)。神壇常客。不過後來因為學黑道公眾威脅他人生命安全,高雄警察也認為這樣的小人最好是少交往。但因為已經備案,所以已取得他家人的資料,以防萬一。
某燈/某喵/某明/某某一堆,反正都與這位副版有關連,都私下在小屋或版上說過話,造謠過。這副版造謠最有意思的,也是他投訴巴哈但卻沒有證據的,就是我肉搜另外一位副版,還說我找到他家。。。恩。。。如果巴哈真的會相信他這番話,那他也應該去報警才對吧?
是否因為連警察也勸他應該要回家乖乖吃藥? 去看病? (呵呵)

結果怎樣這我不知道,但我很意外的反是某牙的出現。
這位大概是以前有大概說過幾次話,但我不認為流水式的留言算是 "交談",反正我不認識他,但他似乎很想要來找我麻煩一樣,兩次點名挑釁與引戰。原本我不太瞭解 (畢竟來引戰的都是上面這幾位),但後來我突然起來他是誰!
之前我去與副版談和解的時候,有看到某副版當時的對話。他們在談最近有個版友在追他,還說要等他回國後(他當時在留學),會跟他見面等等內容。當時他們在講的就是這位 "某牙" 。
無緣無故的出來兩次引戰,主題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,他的內容可以用留言,但他就是要選擇回文+點名+挑釁。這不就很明顯了嗎? 他跟副版開始交往了,也很自然的變成了他的打手。
這位副板有個能力,就是利用女人的優勢來抱怨,讓你會去幫他做事情 (也難怪他會常愛貼奴役男人的相關文章。。。唉。。。)。他也有嚴重的大小姐病,壞是不自己去做,都是要別人去幫他,自己絕對是裝好人的那位。難道他在國外留學就只學到這東西嗎??

上次的英文筆戰可以看到他的影子在後面,想想也很好笑
自己就是大魔王,卻還想要找人來裝扮大魔王
腦補一堆劇情,搞到最後還是因為那個謠言: 我與他家版主有私交。
一直到昨天我才弄懂,原來是他們自己對他們的版主不滿,只想要來利用我去除掉他家版主,這樣他們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去申請版主一職。你說這小人不小人?
自從上次談和解被他們出賣後,我就不太理他們,基本上除了諷刺的笑話外,我還真不知道那來的私交? 羨慕的話我也可以叫你們 "台北的高加愚" 或是 "肥胖的矮子",這樣是否表示我們也有私交? 你們是腦袋進水還是智能不正常?
一個笨,兩個呆,三個蠢。

時代真的是變了,(大部分是如下:)
以前的版務是有責任的社會大哥大姐。
現在的版務是無責任的黑道大哥大姐。
以前的版務是誠實又熱誠。
現在的版務是奸詐又小人。

另外,附加一點: 版務的男友曾公開的說過,他只在乎交往的過程(性)而非結果(結婚)。
原本我還替他感到不公,但現在想想。。。關我什麼事?
男歡女愛,男人只想要跟你上床,而你自己也乖乖的接受了,我又能說什麼?
反正等你老了他再換一個就好,到時候是你自己要去面對 "交往只注重過程" 的代價。

版務主題我總是愛掛上: S.P.Q.R.
意思是: Senātus Populusque Rōmānus (The Senate and People of Rome)
另一種說法是代表著共和,公平與正義
版就像是另外一個家,但可惜的是。。。
版務(政府)如果濫,就算是版民(國民)再強大也一定會走向衰敗。
三個版務聯合鬥爭兩個版務,還想要利用我,拖我下水?
真是一個沒有種的男人與兩個小心眼的女人。
連玩權力鬥爭都可以玩到這樣難看。。。


話說老一輩在我小時候常講: 女人矮,心眼壞。
這話還真的是不假阿。。。。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he On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